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地图
 招生考试网 - 成人高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2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2-8-19 15:59:53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有夜大学和函授两种学习形式。夜大学全部是业余时间上课,部分专业是每周1-2个晚上,双休日一天上课;部分专业全部利用双休日上课。我校夜大学面向社会招生的各专业均在校内设有上课地点。同时,专科“行政管理”专业在东城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设有教学点,专升本“行政管理”专业在首都联合职工大学设有教学点,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科“心理学”专业在宣武红旗业余大学设有教学点;函授以自学为主,每年寒暑假在当地函授站集中安排面授。

  第四条 北京师范大学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生源情况,制定每年招生计划,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北京地区计划招生专业如下:

  夜大学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会计、教育学、烹饪与营养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文物鉴定与修复、心理学、行政管理、营养与食品卫生、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夜大学高起本:汉语言文学、法学、博物馆学、心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夜大学专升本:汉语言文学、英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市场营销、行政管理、法学、小学教育和教育学。

  函授专升本:教育学(昌平函授站、门头沟函授站面授)。

  第五条 夜大学面向社会招生的专升本和专科各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半,高起本各专业学制均为五年;函授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半。

  第六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按照北京市教委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我校2011年夜大学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专科:理科2310元、文科2088元;专升本:理科2880元、文科2436元、英语3132元;高起本:理科2720元、文科2030元。专科和专升本按两年半收取学费;高起本按五年收取学费。北京地区函授学生学费标准为2200元/年。

  新生学费标准以北京市教委审批结果为准。

  第七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专升本英语专业在总分达到北京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考生统考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所有专业录取分数线一般与北京市划定最低控制线一致,近几年,达到北京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除个别专业外,基本上都被录取。

  第八条 本校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停办,学校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由考生选择是否调剂到其他院校的其他专业,考生选择完毕后由招生院校按考生要求协助处理。

  第九条 我校面向北京市招收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教育部教学厅〔2009〕6号文件的要求,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申请入学、审核录取的办法。

  第十条 专升本考生报到时必须出具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层次证书,否则不予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北京师范大学将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一条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且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证书盖有“北京师范大学”钢印与校长印,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监委办公室和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位于海淀区北太平庄,在北二环与三环之间,是距市区较近的大学之一。乘坐22、16、300、302、331、345、398、510、618、626、635、645、620、88、609、939、967、特8、运通104等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从牡丹园地铁站、积水潭地铁站和大钟寺城铁站乘公共汽车仅需两站便可到达,交通十分便利,为夜大学学生就近上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咨询电话:58808167 58808165 58802713(24小时语音电话) 

  网址: www.sce.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2成人高考招生简章http://www.2exam.com/ck/BJCK/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负责解释。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闽ICP备06019773号